山东宏和

山东宏和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轻量化挤压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山东宏和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轻量化挤压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轻量化挤压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选址选线: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滨州邹平市邹平经济开发区,本项目符合邹平市总体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邹平市境内,项目占地面积35000m2(合52.5亩),建筑面积31969m2。新建挤压车间两座,建筑面积 31969m2,车间南侧的偏跨(2F)为配套建设的实验室、配电室、备品备件间、更衣室、办公室等;同时新建三废治理设施、辅助及公用工程等。项目主要以电解铝液、工业硅、原生镁锭为主要原料,采用配料、熔炼、挤压、整形、热处理、表面处理、机加工等工艺,生产轻量化挤压结构件。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520万件轻量化挤压结构件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宏和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银雪

联系电话: 1345578061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战经理

联系方式:18753338841

电子邮件:18753338841@163.com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上述地址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同时将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谢谢您的参与!

                                 山东宏和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