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和

轻量化挤压结构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2-07-01 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的要求,对轻量化挤压结构件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轻量化挤压结构件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宏和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滨州市邹平经济开发区,会仙三路以北,月河三路以西

总投资:20000万元

占地及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12600m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机加工车间,利用原有魏桥轻量化基地园区公辅设施,购置安装成型岛、数控中心、全自动加工流水线、环保系统等设备,扩建后达到年产轻量化挤压结构件520万件的规模。

二、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宏和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宁宁

联系电话:18464285916

E-mail:tnn@sdhonho.com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名称: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2号楼B座4层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71400146

E-mail:13805334533@163.com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地址:滨州邹平经济开发区,会仙三路以北,月河三路以西,电话:18464285916、收件人姓名:田宁宁)、电子邮件(tnn@sdhonho.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山东宏和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